寶琴五年級後段班,夫家兩兄弟兩姊妹,大姑家資富裕,放棄財產分配,只關係父母有没有受到良好的孝養,也捨得花錢買高級品給父母享用,真正孝順女兒。兄長没結婚,但有一女,青春年華,二十出頭歲,從小由祖父母照顧養大,父親不在時,祖孫三相依為命。當公公年老反應慢的時候,為安全故,寶琴和寶琴的老公負起接送姪女上、下學,兄長父女為此,並没有表現出多大的感激之情。寶琴和丈夫在故鄉開創事業,與婆家相鄰而居,育有二女一子,夫妻鶼鰈情深。小姑的家庭情況,没聽寶琴說過。寶琴公婆早早把財產分配了,兩兄弟分到田產,小姑分到巿裡房產。兩兄弟負擔父母生活費,寶琴和丈夫信守承諾付了二十年,這兩、三年才發現大哥,一直都没付。於是,他們也停付了。公婆退休金不少,兩人又有老農年金,不缺養老生活費,只缺照顧孝養的子女。
近年公婆年老體衰,婆婆煮不動三餐,家庭會議結果,兄弟輪流。寶琴的老公說,小姑也有分家產,也要負擔孝養責任,一個月三十天,十天一輪,小姑不願意。長兄長年在外地工作,又没有老婆,於是長姊出了個主意,要長兄的女兒辭職回鄉照顧祖父母,女兒賺的没爸爸多,讓爸爸外出賺錢,女兒在家照顧父母。輪到寶琴的時候,除了公婆,還會多煮一份給姪女,這樣姪女就不用動鍋鏟。如此貼心,問寶琴,她姪女有没有謝謝嬸子,没有。
寶琴念在姪女花朵一般的年紀,為了孝養祖父母,困在鄉下,心生同情之心。原想幫姪女多分擔照顧公婆幾日,台灣大媽忙阻止她,安知長兄與小姑没有私下協議,說不定有付費請姪女照顧她的份,要不然也不會同意如此分配。主意是孝順的大姑出的,真是愚蠢至極,若是將來姪女青春耽誤,人生不如意,不怪罪大姑才怪。此等人生大事,豈能替他人出謀劃策,若有個失誤,豈不恨上一輩子。只是寶琴的姪女比較特殊,從小没有母親,父親長年外地工作,只有假日回家,與袓父母的感情,只有她自己知道,也許她自己也心甘情願照顧袓父母,直到最後一刻,也未可知。
遠香近臭,寶琴公婆偏愛大伯,讓寶琴幾十年來非常鬱卒。早年寶琴丈夫事業剛起步,也不知能不能成,因此公婆看不起自己兒子,自己兒子都看不起了,寶琴這個媳婦地位低下,可想而知。所幸隨著兒女長大,事業有成,公婆對寶琴夫婦態度有了改善。大伯假日回來偶爾表現一下,公婆就覺得他比較孝順,跟大伯親厚。住一起的人,或是住比較近的人,都比較吃虧,若是公婆真有什麼事,都是叫寶琴夫婦,兩人也不好推辭,公婆覺得應當的,寶琴夫婦的責任,若是推辭,公婆會覺得他們不孝。有時候輪到寶琴夫婦,大伯返鄉,公婆需要就醫,大伯搶著要載公婆去醫院,寶琴丈夫斷然拒絶。
斷然拒絶是明智的,這不是計較的問題,大伯選擇他最方便的日子照顧父母,照顧的盡心盡力,開開心心,公婆也開開心心,就覺得大伯比較孝順。那麼其他大伯不方便照顧的日子,都是寶琴夫婦的責任,這款責任令寶琴夫婦有窒息感,好似每天都被蜘蛛網網住,不得自由。還是自己的份自己顧,自己的責任,自己扛,真有要事,也不是不能幫忙一下,重點不能讓大伯養成習慣。
寶琴丈夫要求有分到財產的小姑,也要負擔孝養之責也是明智的。時代更迭,男女平等之風漸起,漸漸的有些女兒也分得到父母的財產,羨慕啊! 當然有權力就要有義務,女兒像兒子一樣分到財產,也要盡孝養之責,只是五年級女生,八成分不到父母財產,台灣重男輕女之風不變。如此看似孝養父母的都是兒子,實際上跟兒子没多大關係,就以寶琴一家為例,兒子只不過接送父母去醫院,偶爾住院跟輪流照顧,天數很少。又因男女有別,兒子照顧母親總有些不便,兒子能負責的也就父親一個。一人輪流個兩、三天也就出院了,回來才是大工程,一日三餐、洗衣和家務都是媳婦和姪女的責任。
姪女孝養祖父母,也說得上應當應份,因為他們代替父母養大她,既是祖父母,也是父母一般的存在。相對寶琴没吃過婆婆一口奶,没花過公婆一毛錢,没受過他們點滴之恩,却被要求湧泉以報。輪流一日三餐,親侍湯藥,往返醫院看診回診,住院陪房照顧。公婆對寶琴没有一絲感激之情,因為他們以前也是這樣,寶琴做的一切,都是應當應份,應該的。
寶琴廚藝很好,每當攪盡腦汁為公婆設計菜單,精心準備適合老人家牙口營養美食,用餐盒裝好,騎車送到公婆餐桌上,怖好菜,收拾上一餐餐盒,才家去。接送醫院看診,在病房陪床。每次寶琴為孝養公婆做這些事的時候,心都在滴血,總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女兒。為什麼她辛苦孝養對像不是她的父母,辛苦拉拔她長大的是她的父母,他們才是她最應該孝養的人。
從辛苦十月懷胎,一落地,吃媽媽的奶,七坐八爬,學走路,牙牙學語,精心準備一日三餐,求學就職,關心喜怒哀樂,只求付出,不求回報,這些公婆都没有參與,是寶琴的父母。公婆對寶琴無關懷之情,只有要求,必須無條件付出,没有感激之情,一切都是做媳婦份內之事,又何必言謝,感激呢? 寶琴若是一有做不到的,會被扣上一個大大不孝的帽子。
三十年前到寶琴姊姊家做客,聽寶姊姊和姊夫聊天。寶姊姊說她很早就結婚,到夫家做牛做馬,孝養公婆,都没有孝養到自己的父母,很愧疚,覺得自己是不孝女兒。跟姊夫說,要不然我們離婚,她要回娘家孝養父母,做幾日乖女兒~~當然只是心有所感,寶姊姊三十年前至今與姊夫還是恩愛夫妻,没有真的離婚,回娘家孝養父母。
寶姊姊雖是說笑,點出受中華文化孝道影響下女兒的無奈,孝道當然是中華文化美德,必須繼續傳承,只是這孝道是萬千媳婦、女兒的血淚堆積,有空去醫院走一遭,陪床的八成都是女兒。做兒子的何日才能真正平均分擔孝養之責,我們五年級生是無望了,就看下一代了。
台灣大媽感同身受,好在寶琴丈夫對寶琴很好,勸慰寶琴,念著老公的好,惜花連盆。要不然就當做善事,寶琴平日也就很有善心的,像慈濟人去訪貧,照顧孤苦無依的老人家。勸慰是勸慰,倒底是意難平,奉勸做兒子的,將心比心,我們對公婆之情,跟你對丈人、丈母娘之情是一樣的。當你要求老婆孝養你父母的時候,反思一下,有没有孝養丈人和丈母娘,恐怕連一頓飯都没煮過吧! 你做不到的,就要強加在老婆身上,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,自己孝養。你的父母是你的父母,對你老婆來說,若不是嫁給你,他們是陌生人一般的存在。若是你的老婆孝順、孝養你的父母,必須千恩萬謝,因為她太愛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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