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月去歐洲旅遊,團中有三位外省口音,60~70歲左右的大媽,機場集合時,没注意有他們三,一開始,没想她們是外省二代,以為陸客來跟我們併團咧! 問領隊,領隊說,他們都是中華民國籍。領隊分組時,把他們三和四位嘉義一起來的四個台灣大媽,組成七仙女第一組。後來聽四位台灣大媽說,他們都是做看護認識的好朋友,大家一起出國來玩。七仙女有一個特色,注意力非常、非常、非常不能集中,領隊說注意聽,七仙女大都没在注意聽,常常誤了時間,領隊也特奇怪,明明知道七仙女需要特別注意照顧,都不特別注意,任由耽誤大家時間。60、70的老大媽難得出一趟門(談話中,知道有人還是第一次出國。) 年紀大了,必然現象,當領隊導遊的真該多點同情心、同理心。
台灣大媽生性隨和,見人就愛聊個小天,特別愛跟老人家聊,越老越好,越愛聊,因為每一個人的人生,都是一本精彩的書頁,也只有真人真事,最能感動人心。這三個外省大媽聽說是與外省老伯伯結婚,才入籍中華民國。有天吃飯,其中一個大媽坐在我旁邊,這大媽挺年輕的,聊起來,才60歲,以下簡稱她為大陸大媽。她入籍中華民國,不是嫁給台灣人,才入籍的。當她拿到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時候,馬上打電話給她在大陸的兒子,說:她終於成了判國賊了。大陸大媽的大伯早年來台灣,無子女,過繼大陸大媽做女兒,早年支助大陸大媽和她兒子生活,言下之意,大陸大媽離婚或是喪夫,帶個兒子自立更生。43歲,申請退休,退休金每月2,000多人民幣,大陸很多省份的月薪也只2,000~3,000之間,2,000多塊的月薪,在大陸完全可以過一個衣食無缺的普通退休日子。為何43歲就可以退休? 大陸大媽是謊報年齡,43歲報成50歲。我說大陸大媽弄虛做假,不會被發現?
不會。
那承辦的人,不會發現? 肯讓妳申請退休?
承辦的人,才不管呢! 反正那是國家的錢。
哇咧! 有這樣的政府承辦人員,那要人人如此,國家不會垮嗎? 在我們台灣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,要有,那政府不被駡死才怪。
那時候,剛剛開始開辦退休制度,比較亂。
大陸大媽的大伯,名義上的父親年紀大了,來台灣照顧父親,後來入了中華民國籍。聽她言語,她的父親本來住在嘉義某空軍宿舎,服侍她父親百年後,一個人留在台灣,做起看護工作,但是女兒工作没停。本來空軍宿舎住的滿滿的,住宿舎裡的人都是没兒没女在台灣,也許大陸有兒女也未可知,只是在台灣單身一人。大陸大媽當女兒當上隱了,陸續給這些老伯伯當女兒,這些老伯伯依職位大小,退休金一年最多40幾萬,最少27萬,若是大陸大媽當了老伯伯的女兒,老伯伯就把所有退休金都給大陸大媽。哇! 這麼大方。大陸大媽說,老伯伯身體不好,要錢也没用。本來宿舎都住滿,這幾年送走了好些人,如今只剩3人,哎! 真是悲傷催人那!
令我疑惑的是,大陸大媽不是在做看護, 怎麼去當人家的職業女兒呢? 大陸大媽說,準備好飯菜,放電鍋裡,老伯伯自己熱熱就好了。當時心想,那也太不扙義了,拿了人家全部退休金,不專心照顧人家,太說不過去了。大陸大媽說,老伯伯還不到臥牀地步,不用全天跟在身邊照顧,大陸大媽還說,若是她不好,那人家也不會找上她,要她當女兒,她是做口碑的。這樣說,也說的過去,但是一次不只當一個人的女兒,三個也就百萬年收入了,還這麼不敬業,還要兼差當看護。要當職業女兒,也要當個專心、專業、敬業的女兒,給暮年人溫暖。職業女兒是很好的職業,既做公益,又得高薪,只是千萬別像大陸大媽那樣不敬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