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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怨婦和老公共同經營事業.

原本老公先出來創業.

后來事業越做越好.

基隆怨婦就跟著老公一起做.

年收入超過千萬.

 

年收入超過千萬的人,也會為錢吵到離婚.

原因是年收入千萬的老公太小氣.

基隆怨婦天天食衣住行都要記帳.

家用斤斤計較.

老公名車三,四百萬一輛換過一輛.

花大條省小條.

寬以待己,嚴以待老婆.

 

我以前未婚的時候,一直以為夫妻用錢都跟我爸媽一樣.

我老爸每個月初一領到薪水.

比如說五萬二,就留二千零花,五萬交給媽媽.

媽媽自由使用那五萬元,從不過問.

老爸對老媽是絕對的信任.

記憶中,

他們只有一次為錢起衝,是爸爸要把一筆錢借給我表叔.

老媽不肯.

其實老爸旁落家中經濟大權,是正確的.

因老爸不善理財,有錢也只不過是放銀行,當死錢.

老媽雖然保守,但是建房買地.

現在看來,還真是明智之舉.

 

隨著年歲漸長,姐弟妹相繼結婚.

朋友同事也都相繼成家.

其中,天天為錢吵架有之.

做老公的萬事好談,要錢一毛没有.

婚姻中出勞力可以,出錢没有.

房貸,家用,養小孩用錢都是老婆的事.

大大推翻我以往的觀念.

本以為這只是少數特例,事實上還真不少.

像我爸媽那樣的,倒是少之又少.

其實我覺得夫妻間,財產能共享是最好的.

有錢的支援没錢的,是很應當的事.

只要不是亂花錢就好.

 

基隆怨婦跟我一樣也是節儉的人.

我們的觀念均以賺錢是為過更好的生活.

不想為錢所制.

賺十萬拿兩,三萬犒賞自己和家人,其他才存起來.

不是一毛不拔,紙上富貴一場.

這樣努力賺錢才有意義.

基隆怨婦有陣子吵到要離婚.

最后,還是看在兒女的份上.没離成.

婚前,談錢傷感情.

可是激情過后,剩下的也只是過日子.

想過好日子,就必須有一定的經濟條件.

基隆怨婦後來做了調適.做了讓步.

老公是初戀情人,長的很帥,事業做的又好.

外人看來這樣的老公無可挑剔.冷暖只有怨婦自知.

,,,,.他老公做到一半有之.

小可告慰.

所以無法改變老公,只好自己改變.

現在基隆怨婦夫妻關係己好轉.

興興頭頭的過日子.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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